关于筹备召开工会会员 暨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第32号)、《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江苏高校工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开好第二届工会会员暨教职工代表大会,确保各项筹备工作有序进行,特此通知。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学校第三次党员大会上确立的发展目标,进一步动员和凝聚全校教职员工,统一认识,明确目标,充分发挥主人翁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把宿迁职业技术学院早日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等职业院校而努力奋斗。
二、组织领导
1.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俊波
副组长:刘文华 徐云龙
成 员:周娟 仝晶晶 许城玮 韩修存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徐云龙(兼)
办公室成员:周娟 仝晶晶 许城玮 韩修存 刘月婷 陆路 王可
3.办公室下设4个工作组
(1)会务组
组长:许城玮 周娟
成员:刘月婷 陆路 王媛媛
工作职责:开展筹备期间的日常工作,协调各项筹备工作进 展、落实情况;组织代表选举,协调各类会务、选举和各工作组之间的工作;负责大会筹备期间各种会议的安排和接待工作;负责各类材料的整理、文印和装订工作;负责各种选票的印制工作;负责会场的布置、音响设备的准备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2)材料组
组长:仝晶晶
成员:王可 徐玉龙 马培培
工作职责:负责大会文字材料工作,包括各种工作报告、开幕词、闭幕词、领导发言稿、会议决议的起草及修改;负责大会期间对内、对外的宣传工作;负责各种会议的摄像、摄影工作;负责大会期间校园、会场标语、横幅的悬挂;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3)代表资格审查组
组长:韩修存
成员:刘月婷
工作职责:对新选出的和补选的代表的资格是否有效进行审 查;对代表资格终止的情况提出报告;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4)提案工作组
组长:周娟
成员:陆路
工作职责:负责提案的征集、整理、登记工作;根据主席团意见,起草提案解答说明;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日程安排
1.2023年3月20日前成立筹备召开工会会员暨教职工代表大会领导小组。
2.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5月30日,开展工会会员登记工作。
3.2023年5月20日至2023年6月30日,完成二级单位的工会委员会成立工作。
4.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0月15日,完成校长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教代会(工会)工作报告等会议文件的起草工作;
5. 2023年10月,向上级工会请示换届事宜。
6.会议召开前完成提案工作报告。
7. 2023年11月,召开工会会员暨教职工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