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宿迁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党员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中共宿迁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党员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为建立党员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党员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一、建立院级领导联系点制度
(一)院级党政领导干部,每人联系1~3个基层单位。要积极参与联系点的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工作要点的研讨,宏观指导联系点的工作;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联系点的政治学习或业务活动。
(二)院级党政领导要经常深入学生班级和宿舍,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学时,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学时。
二、建立中层党员领导干部到基层听取意见制度
学院中层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教学一线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师生员工解决实际问题,同时要经常深入班级或学生宿舍,了解学生在思想教育、业务学习、生活纪律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指导意见。教学管理部门和各教学单位领导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学时。
三、建立院级领导接待日制度
学院领导在规定的时间分别接待教职工或学生来访。接待时间为单周三上午9:00~11:30,来访者应提前一天到党政办公室办理预约登记。
四、建立书记、院长信箱
在校园网上设立党委书记、院长信箱,并向全院师生公布,广大师生员工可以利用校园网进行信息交流与沟通。
五、工作要求
(一)党员领导干部要本着向群众学习、向基层学习、向实际学习的原则,真正深入下去,态度认真,虚心求教,不能走马观花,流于形式。
(二)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群众的主要任务是:上情下达,下情上达,了解情况,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指导工作。
(三)对联系点和基层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意见、要求和实际困难,在职权范围内能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对于涉及面较大或一些重要问题,要及时汇报,研究解决。
(四)全院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都要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尽心竭力地为学院师生员工服务,为教学工作服务。